事業纜線業者(以下簡稱業者)向本府或公所所轄路權範圍申請挖掘埋 設纜線管道,經該管道路管理機關於指定禁止或限制挖掘道路之路線或 區域內不允許挖掘道路申請時,業者始得於該路線或區域依本辦法申請 纜線暫掛租用雨水下水道。但產業道路之側溝不得暫掛。 前項事業纜線未包含瓦斯、自來水、輸氣、輸油等管線設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