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組織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106年3月30日

條文關聯

臺中市政府運動局(以下簡稱運動局)置局長,承市長之命,綜理局務,
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;置副局長一人,襄理局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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