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(以下簡稱本縣)公私立幼兒園得成立家長會,並冠以各該園之 名稱,會址設於園內;其屬國民中、小學附設者,併入該校家長會辦理 。 前項家長會得分為班級家長會及幼兒家長會。 本辦法所稱家長,指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其生活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