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嘉義市大量傷病患救護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7年08月16日

條文關聯

  本辦法所稱大量傷病患緊急救護,係指單一事故現場,災害發生之傷病
  患人數達十五人以上,或災情嚴重,預判可能發生十五人以上傷病患之
  緊急救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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