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南縣下水道工程使用土地支付償金或補償費自治條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3月3日

條文關聯

本自治條例所稱償金,係指臺南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因下水道工程上
之必要,在公、私有土地下埋設管渠或其他設備,對於土地所有人所支付
之土地使用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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