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花蓮縣市地重劃地區整體性防火間隔留設及變更原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

條文關聯

本原則所稱市地重劃地區係指花蓮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辦理及由土地
所有權人自行辦理市地重劃之地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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