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福建省金門縣管制挖掘道路工程處理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082年09月08日

條文關聯

  凡屬新闢或拓寬道路,概由主辦單位邀請各事業(埋設管線等單位)及
  有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議,研商施工方式,埋設管線位置,經費分擔地上
  物補償及拆除以及施工進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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