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金門縣未登記土地辦理測量登記作業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

條文關聯

依本自治條例規定所為之測量登記,僅係地籍整理,其經依法完成登記後
,該土地之權利處分,使用管制,應由有關主管單位,依有關法令規定辦
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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