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連江縣立醫院醫療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

條文關聯

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,編制附屬單位預算
,以縣立醫院為管理單位,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,除法令另有規定外
,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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