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有財產產籍管理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89年12月18日

條文關聯

  各類財產卡應顯示排列間隔位置,視卡片多寡,各類中間放置導片(如
  附件二)一張,導片突出位置寫明起訖號碼,以利檢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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