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翻譯權強制授權申請許可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87年01月21日

條文關聯

  申請人未給付使用報酬者,不得翻譯或以印刷或類似之重製方式發行翻
  譯物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