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書室主任承長官之命,處理本室事務,其職責如左: 一、公文收發繕交保管及印信典守之監督。 二、款項出納及庶務事項之處理。 三、本室各科工作及權責問題之協調與解決。 四、本室所屬人員派免、考核、獎懲之擬議及核轉。 五、關於職責上應隨時提請局長副局長注意之事項。 六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