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辦事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5日

條文關聯

  各級人員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,應依規定指定或委託適當人員代
  理,代理人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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