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
時間: 中華民國088年04月13日

條文關聯

  製藥有關各種設備應於每次使用過後以適當方法清潔之。針對各種清潔
  方法應分別訂有標準作業程序確實遵守之,於每次操作時以書面紀錄記
  載清潔過程之執行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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