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8年8月13日

條文關聯

化粧品製造場所之廠房設施,應維持良好狀態,必要時予以適當之修繕。
〔立法理由〕
化粧品製造場所之廠房設施應為必要修繕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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