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省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92年9月30日

條文關聯

  議案須付審查者,得按其性質組織審查小組,其成員由會務委員會議決
  推選之,並由小組成員互推一人為召集人。
  審查小組開會時,得請有關人員列席說明或表示意見,審查結果應以書
  面提會務委員會討論。
  審查之案件,必須調查研究,本會期內不及辦理者,應提報會務委員會
  後,送交水利會辦理或轉請主管機關核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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