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(91.01.22訂定)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4月9日

條文關聯

  候選人登記截止後至選舉投票前,因候選人死亡,致該選舉區之候選人
  數不足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時,應即公告停止選舉,並於公告停止日
  起六十日內重行選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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