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家畜死亡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1年1月22日

條文關聯

保險人或直轄市、縣(市)農會擬停止辦理本保險業務,應先訂定業務移
轉方案,並敘明具體理由報主管機關核定後,始得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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