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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
廢止時間:
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
條文關聯
第二百零三條
各機構未設副首長者,經核定其他人員代理首長職務時,其首長職權由 代理人行使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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