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

條文關聯

  複線運轉區間因路線障礙,照嚮導通信式暫作單線運轉時,俟路線恢復
  原狀,經兩端站站長或中央控制區間之調度員與站長商妥後,應取消嚮
  導通信式,恢復複線原定之閉塞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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