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

條文關聯

  單線運轉區間因中途路線不通,暫時劃分閉塞區間施行代用閉塞方式後
  ,因路線恢復原狀,恢復原定閉塞方式時,該站站長或中央控制區間之
  調度員及站長,應認明該區間內確無列車或車輛,並與關係站商妥後行
  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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