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局局務會報,每月舉行一次,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,由局長主持,以
  副局長、課、室、中心、隊主管為當然出席人員,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
  席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