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6年5月18日

條文關聯

本條例第二十三條所定違占建戶之拆遷補償,按拆除時當地地方政府舉辦
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規定辦理。
前項房屋拆遷補償之面積,以實際丈量面積核計,不足七十九平方公尺者
,以七十九平方公尺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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