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開發產業技術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9年11月26日

條文關聯

  執行單位執行科技專案依約所產生收支互抵後屬本部之淨收益,應全數
  交由本部繳交國庫。
  執行單位執行科技專案辦理實驗生產者,本部得要求執行單位分別建立
  附屬作業會計制度,單獨計算損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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