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計主任承行政院主計處之命,受本局局長副局長之指揮監督,處理事 務,其職責如左: 一、預算、決算、會計表報之編審。 二、各種憑證及支票之核簽。 三、工程招標比價驗收之監辦。 四、統計業務之規劃及表冊之編擬與審核。 五、本室各科工作及權責問題之協調與解決。 六、本室所屬人員派免、考核、獎懲之擬議及核轉。 七、關於職責上應隨時提請局長副局長注意之事項。 八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