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出養媒合服務者,應分別與收養人、出養人簽訂書面媒合契約。 前項書面媒合契約,應載明下列事項: 一、服務項目。 二、收養媒合之收費項目、金額及退費方式。 三、違約之損害賠償事宜。 四、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