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關聯

  事業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,除本會另有規定外,應先督促其內部各單
  位及子公司每年至少辦理自行檢查一次,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
  之自行檢查報告,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
  情形,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事業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
 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。
  前項自行檢查應作成工作底稿,併同自行檢查報告及相關資料至少保存
  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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