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八十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編審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78年07月24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府各機關於列席市議會說明其本機關八十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時,對
  有關以往年度預算執行成效及本年度計畫與預算配合編列情形等,應事
  先充分準備資料,對於重大項目,並應繪製圖表,分析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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