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傷病住院醫療互助金,以二等以下病房為限。超過二等病房之費用 及伙食、指定醫師及特別護士、冷暖氣、陪床、醫師助理、診斷書、掛 號等費用,全部由互助人自行負擔。 輸血費用,除因大手術及外傷等嚴重之組織損傷或失血而有生命危險者 外,應由互助人自行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