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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時間:
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
條文關聯
第二十二條
本條例第八條所稱已卸任之總統、副總統,指自施行中華民國憲法起曾任 總統、副總統職務之已卸職國家元首、副元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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