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
時間: 中華民國088年04月13日

條文關聯

  各種清潔方法應以確效作業驗證其適當性。執行確效作業前應先擬具確
  效計畫書,內容應包括取樣法、檢測方法、標的物及其濃度上限等,經
  藥廠內權責單位及主管人員之核定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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