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(91.01.22訂定)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4月9日

條文關聯

  會務委員選舉,應於會務委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十日前完成選舉投
  票。但重行選舉、重行投票或補選之投票完成日期不在此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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