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

條文關聯

  未於限期改善之期限屆至前,檢具資料、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或其他
  符合本法規定之證明文件,向主管機關報請查驗者,視為未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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