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

條文關聯

為瞭解爭議處理機構之業務,本會得隨時通知其提出業務及財務報告,必
要時並得派員查核,或委託會計師查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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