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條證券及抵繳商品市值應依下列各款規定計算,惟於上市、上櫃有價證
券除權息交易日之前六個營業日,除現金增資者外,其融資擔保品證券市
值及上市、上櫃有價證券抵繳市值,則以各當日收盤價扣除息值或扣除以
該當日收盤價為基礎計算之權值計之:
一、中央登錄公債、地方政府債券、公司債、金融債:面額。
二、上市、上櫃有價證券:證券交易所或櫃檯中心公布之收盤價格(以下
簡稱收盤價格)。
三、登錄為櫃檯買賣之黃金現貨:收市當時造市商間最高買進報價及最低
賣出報價之均價(以下簡稱收市均價)。
四、開放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:前一營
業日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(以下簡稱淨值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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