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民法債編(§153-§756-9)
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

條文關聯

債務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者,其責任依第一百八十七條之
規定定之。
相關令函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