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2年08月26日

條文關聯

  重劃會於開發計畫書、圖報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後,應檢附該開發
  計畫書、圖及下列書、表、圖、冊,向該管直轄市或縣(市)主管機關
  申請核准實施農村社區土地重劃:
  一、申請書。
  二、重劃計畫書、圖。
  三、重劃區土地清冊。
  四、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。
  五、土地所有權人意見分析表,包括同意、不同意之意見及其處理經過
      情形。
  六、其他有關資料。
  前項第二款重劃計畫書、圖內容,應載明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一項
  規定應包括之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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