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人有權工作、自由選擇職業、享受公平優裕之工作條件及失業之保障 。 人人不容任何區別,有同工同酬之權利。 人人工作時,有權享受公平優裕之報酬,務使其本人及其家屬之生活足 以維持人類尊嚴必要時且應有他種社會保護辦法,以資補益。 人人為維護其權益,有組織及參加工會之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