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世界人權宣言
時間: 中華民國037年12月10日

條文關聯

  人人有權工作、自由選擇職業、享受公平優裕之工作條件及失業之保障
  。
  人人不容任何區別,有同工同酬之權利。
  人人工作時,有權享受公平優裕之報酬,務使其本人及其家屬之生活足
  以維持人類尊嚴必要時且應有他種社會保護辦法,以資補益。
  人人為維護其權益,有組織及參加工會之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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