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級中等以上學校,應保障原住民學生入學及就學機會,必要時,得採額 外保障辦理;公費留學並應提供名額,保障培育原住民之人才;其辦法, 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。 前項原住民公費留學保障名額之學門,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原住 民族主管機關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