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桃園市娛樂稅徵收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5年1月11日

條文關聯

娛樂稅代徵人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扣領之獎勵金,應於報繳稅款當時為之
,不得累積數期一次扣領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