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嘉義市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5月16日

條文關聯

  涉及號誌、偵測器與環路線圈、資訊可變標誌(CMS)、閉路電視系
  統(CCTV)、標誌、標線及交通安全設施部分,由申請人於許可期
  限內自行辦理完竣。
  道路挖掘之修復,除前項規定情形外,得由本府統一代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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