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市自來水事業工程設施標準
時間: 中華民國065年04月12日

條文關聯

  動力源規定如左:
  一、儀錶控制設備之電源應有穩定之電壓、電流及週率。
  二、儀錶控制設備用之空氣源、高壓水源及高壓油源之設備應合於需要
      ,並有充分之容量。
  三、應事先防止因儀錶用動力源故障或停電,可能引起之操作混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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