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市自來水事業工程設施標準
時間: 中華民國065年04月12日

條文關聯

  過濾設備之儀錶控制規定如左:
  一、過濾設備之儀錶控制,應以能達成濾池之最佳操作及處理效果為目
      標。
  二、過濾池之量控制應確實,並應能隨時控制全部濾水量為原則。
  三、快濾池之自動洗砂操作,其方法應確實,各操作部門與他有關部分
      之操作應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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