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927
人,瀏覽人次:
910294537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臺北市自來水事業工程設施標準
時間:
中華民國065年04月12日
條文關聯
第二百三十六條
電力設備之儀錶控制,應通盤考慮,互相調和,並具有高度之安全性, 使電源之操作管理合理有效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