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2092
人,瀏覽人次:
896645961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民法債編(§153-§756-9)
時間:
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
條文關聯
第二百三十七條
在債權人遲延中,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,負其責任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
(27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