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792
人,瀏覽人次:
959762926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國庫法施行細則
時間:
中華民國089年03月02日
條文關聯
第二十四條
依本法第十一條由國庫代理機關派員駐在收入機關經收之收入,應由駐 收人員按日將經收款項,逐筆編列清單,並依規定期限報繳。 派員駐收各項收入,其責任仍由各該原派遣之國庫代理機關負之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