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合用電話或同線電話者,須與原用戶會同申請。 合用電話之合用戶以二戶為限,必須與原用戶在同一宅內。但分在內部 相通之相鄰建築物內者,亦得合用。 同線電話之同線戶,以一戶為限,由電信機構依配線及通話量許可情形 裝設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