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登錄公債買賣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0年01月12日

條文關聯

  中央登錄公債之錯帳及更正帳號應通知本公司,但不適用營業細則第八
  十七條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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