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0年01月17日

條文關聯

  本院康園餐廳及合作社區應劃定範圍,以與院內辦公區適度隔離。
  濟南路門定時開放由警衛駐守。
  非本院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區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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