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考試院會議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3年8月30日

條文關聯

審查會以副院長、考試委員、考選部部長、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
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組成之,由副院長召集,遇有特殊情形,得交考試委
員召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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